编辑: 颜大大i2 | 2018-05-02 |
12676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2186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
23254 货车及挂车 车身反光标识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QC/T
222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
518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矩 QC/T
825 自卸汽车液压系统技术条件 QC/T 900―1997 汽车整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QC/T
29015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2 和JT/T
79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废弃物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平整、修缮、拆除、清理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场地、道路、 河道所产生的余泥、余渣、泥浆以及其他废弃物.
1 DB4401/T 11―2018 3.2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 road transportation vehicle of construction waste 用于专门收集和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厢密闭式自卸车辆. 3.3 车载终端 vehicle terminal 由卫星定位、 无线通信传输和车辆状态信息采集等模块组成, 可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 等信息的装置. 3.4 监控平台 monitor center 市行政主管部门利用卫星定位装置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进行动态监控管理的平台.
4 基本要求 4.1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 行业相关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噪声控制标准、 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及 QC/T
222 等标准, 应取得国家机动车产业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 4.2 总质量不小于
12 000 kg 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
5 车辆标志 5.1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包括驾驶室、厢体及厢盖)应采用统一外观喷涂颜色,二轴自卸货车使用 绿底白条样式,三轴、四轴自卸货车使用黄底绿条颜色样式,参见附录 A. 5.2 驾驶室两侧车门应喷涂或粘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外观图案或标志、建筑废弃物运输单位名称、 驾驶室准乘人数、总质量、载质量、标识编号及投诉电话,字体为宋体、颜色为黑色,总质量和栏板高 度字高不小于
80 mm,其他字高不小于
50 mm. 5.3 车厢后栏板外平面应清晰、完整地喷有与号牌字体相同、大小为号牌字体 2.5 倍的放大牌号,颜 色为黑色.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12 000 kg 的自卸车还应在车厢左右两侧喷涂放大的号牌号码. 5.4 驾驶室顶部应安装标志顶灯,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顶灯灯箱为白色,表面光滑,无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
b) 顶灯灯箱正面印制运输公司简称,字体为黑体,字体颜色为大红色,字高应不小于
150 mm;
c) 灯箱内采用不低于
6 瓦的白色 LED 光源,与行驶示廓灯同时点亮;
d) 顶灯尺寸参数见附录 B. 5.5 应在前风窗玻璃的指定位置放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 5.6 应设置符合 GB
23254 要求的车身反光标识.
6 车载监控终端 6.1 总要求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智能终端应采用北斗兼容终端, 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 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的公告》 ,应能接入监控平台,并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接入指定的行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同时智能终端应符合 GB/T 1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