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8-05-02 |
2012、JT/T
808、JT/T
794 2 DB4401/T 11―2018 的要求. 6.2 记录功能 6.2.1 车辆行驶记录:能实时记录车辆行驶速度、行驶时间、车辆经纬度、车辆方向、违规状态等基 本信息,并上传至监控平台,每15 s 上传一次. 6.2.2 车厢举升记录:能实时记录车厢举升时间、地点等数据,并上传至监控平台. 6.2.3 厢盖启闭记录:能实时记录厢盖开启、关闭的时间、地点等数据,并上传至监控平台. 6.2.4 载货状态记录:能实时记录车辆载货状态(空载、承载),并上传至监控平台. 6.2.5 违规状态记录:车辆发生违规行为等事件时,能实时上报事件信息到监控平台,每一次事件在 没有变化或恢复之前只能上报一次,不得连续多次上报. 6.3 限速功能 6.3.1 车辆在城市道路正常行驶时,最高车速为
60 km/h. 6.3.2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车辆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启动限速功能,限制最高车速为
20 km/h: a) 车厢厢盖未密闭到位;
b) 车厢厢盖密闭传感器失效或其线束断开;
c) 车厢举升传感器失效或其线束断开;
d) 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损坏;
e) 车辆驶入禁行路段. 6.3.3 自动分区、分时限速功能:可设置多个不同数值的限速区域、限速时段.若限速区域和限速时 段重叠,则以最低限速值为准. 6.4 卸料区域限定功能 可在监控平台电子地图上分区域划定电子围栏,设定每台车的卸料区域,只有在指定的区域内,承 载的货厢才能举升卸料. 6.5 警示功能 6.5.1 当车厢密闭和举升传感器失效或其线束断开时,应将故障信息发送至监控平台,同时车辆发出 语音警示. 6.5.2 当承载车厢厢盖密闭不到位且车辆行驶时,应将厢盖密闭不到位信息发送至监控平台,同时车 辆发出语音警示. 6.5.3 当承载车辆未在限定区域卸料,应将信息发送至监控平台,同时车辆发出语音警示. 6.5.4 当承载车厢举升时,应将信息发送至监控平台,同时车辆发出语音警示. 6.5.5 货厢两侧须安装语音报警器,左右转弯时有语音警示. 6.5.6 当车辆倒车时,应进行重复的语音警示. 6.6 车载影像功能 6.6.1 总要求 6.6.1.1 摄像头应具备红外夜视及防水功能.夜视距离大于
10 m,且能清晰分辨人脸外部轮廓,防水 级别不低于 IP67. 6.6.1.2 驾驶室内应安装车载监控系统显示屏,尺寸不小于
6 in,分辨率不低于 800*480,且具有昼 夜模式.
3 DB4401/T 11―2018 6.6.1.3 二轴车倒车时车载监控显示屏自动切换至车辆尾部视频图像;
三轴、四轴车右转向、倒车时 车载监控显示屏自动切换至车辆右侧或尾部视频图像. 6.6.1.4 音/视频数据本地存储不小于
72 h,图像分辨率不低于
700 TVL.条件触发上传至监控平台的 图像数据,应能清晰的还原现场情况. 6.6.2 摄像头数量及安装位置要求 6.6.2.1 二轴自卸货车 二轴自卸车货车应至少安装
3 路摄像头,分别对驾驶室内、前方路面以及车厢状态(车厢闭合、举 升和装载情况)进行监控.摄像头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监控驾驶室内的摄像头应安装在驾驶室内,能记录驾驶室内情况及驾驶员状态,并存储视频;
b) 监控前方路面的摄像头应安装在驾驶室内,能识别车辆前方
20 m 以内的状况,并存储视频;
c) 监控车厢状态的摄像头应安装在车厢前部顶端, 能监控车厢外廓、 车厢闭合、 举升和装载情况, 并存储视频. 6.6.2.2 三轴、四轴自卸货车 三轴、 四轴自卸货车应至少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