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8-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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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境内旅行扩展批单(不含港、澳、台)2 (安盛天平)(备-意外)[2016](附)1 号 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5 (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主)70 号 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2019 版)28 C00007832522019012810991 安盛户外保险条款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保险凭证、投保单、任何附属协议或附加合同以及批单共同组成本合同, 并按同一合同解释方式加以理解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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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险条款依本批单的规定作以下修 改:
一、主合同《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修改如下:
第一章 基本条款 保险责任期限 修改为: 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为准,保险单满期日和保险费到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本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承担任何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一次缴付本合同的全部保险费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缴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本公司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期限为准.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以北京时间为准. 1. 单次旅程投保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迟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
2) 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直接前往其 境内旅行目的地. 该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先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所载保险期间满期日;
2) 该被保险人完成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 2. 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为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各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 地或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直接前往其境内旅行目的地.终止于以下最先发生的时间: 1) 该被保险人完成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的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
2) 自前述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起到投保单所载的最长承保天数止(含始日与终日);
3) 保险单满期日.
二、附加合同《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医疗及相关费用保险》条款第三条 保险责任 修改如下: 若本保险责任项下的承保项目在保险单上或批注项内未载明,则该承保项目的保险责任不发生效力. 1. 医药费用补偿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境内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 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 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 用. 但若被保险人于境内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而发生的上述医药费 用,本公司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 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 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在医院内已支 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境内旅行扩展批单(不含港、澳、台) (安盛天平)(备-意外)[2016](附)1 号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