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5-30 |
(三) 、 《提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根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本公司本次拟向江铜集团租用土地的使用面 积共计 51,636,341.87 平方米.本公司租赁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而应 支付给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的租金总额首年为人民币 16,669 万元,实际租金按照 实际租赁面积计算. 经本公司及江铜集团协商同意可参照土地市场价格的波动情 况每年调整一次单位面积租金,具体的调整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幅度不 超过上年单位面积租金的 10%. 上述协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江铜集团订立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 、 《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 Ⅱ》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交易主要遵循以下定价原则及顺序定价:
1、按国家定价;
2、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适用,则按行业定价;
3、如无行业定价或行业定价不适用,则按市场价;
4、如无市场价或市场价不适用,则按成本加税金加利润率的原则定价.
(一) 、 《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 a. 铜精矿及其含金、含银、含硫,紫杂铜、粗铜及其含金、含银 江铜集团同意向本公司供应铜精矿及其含金、含银、含硫,紫杂铜、粗铜及 其含金、含银.铜精矿及其含金、含银、含硫价格将按其向中国独立第三方所提 供同品质的铜精矿及其含金、 含银、 含硫市场价;
紫杂铜和粗铜按其到厂结算价;
粗铜中的含金、 含银按江铜集团实际支付予供货商该等金、 银价格的成本价结算. 此外,江铜集团授予本公司向江铜集团购买铜精矿的优先权,所提供的价格不会 高于市场价. b. 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
5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如橡胶制品、乳化剂、 油漆及编制袋以及其它辅助材料,如碎石、石灰、竹器及废旧钢材,供应价格按 交货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如无市价,则按江铜集团向其成员公司的收费或成本加 向有关税金厘定价格. c. 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备件及加工件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供应备件和加工件,备件的价格以当时当地市场价为标 准;
加工件的价格一般按市场价定价,如工矿备件、高锰钢铸件、铸铁件、钢铸 件、冷焊构造件及砂泵、开关盒以及其它备件及加工件(非标准品种) ,价格乃 按该等产品的市价计算.倘无市价,则按不高于江铜集团向其内部成员的服务价 格的收费;
或成本加向中国政府应付的有关税金厘定该等服务的收费. d. 办公楼租赁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办公楼租赁服务, 本公司租用的写字楼及其它办公设 施或共享设施等. 本公司按租用房产所在地市场惯例收取租金和相关杂费(包括水费、电费、 空调费以及其它服务费等) . 房屋租金按季度缴纳,于每季度完结之后五日之内支付.杂费按月缴纳. e. 加工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材料加工服务, 主要包括为对本公司的废旧耐火砖物 料进行破碎加工,再将加工后含有镁、铬、铜等有价值元素的物料返回本公 司对外出售,以及为本公司提供粗杂铜废料的拆解加工服务.本公司为此向江铜 集团支付相应加工费. 上述加工服务费双方参照当地市场同类行情或市场价格标 准厘定,如无市场价则由双方以成本加税率加适当利润率定价. f. 机电维修服务 江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机电维修服务的收费参考国家应按行业有关规定定 价.其规定为(92)中色基字第0308文和(93)中色投字第0514号文,即《关于颁发 的通知》及《关于调价系数的批复》 .若颁布了新的行业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但如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定价不再适用,则定价按当地行业定价,如无行业定 价则按不高于江铜集团提供给其集团内部其它关联单位的服务价或成本加向中 国政府应付的有关税金定价.如无国家定价或该国家定价不适用,则按以下定价 依据的顺序确定收费标准:(i)行业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