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06-05 |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2005 年11 月17 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 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 告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
电话:028-86141081 传真:028-8614037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站:http://www.sichuanhongda.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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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的若干意见》 、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管理办法》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除成都宏昌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 210,534,400股,占非流通股股份总额的84.35%)的改革意向,形成以下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1、对价安排内容 (1)对价安排的形式和数量 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股 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 3,827.2 万股公司股票. (2)支付对象 公司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 股股东. (3)获付比例 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票由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分享, 其中每位 流通股股东分别按其在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所持流通股股票数量的 23%获 付公司股票(即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
10 股获付 2.3 股公司股票). (4)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公司股改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后, 公司董事会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价股份的过户手续. (5)股份上市安排 在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所有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持有的 作为获权对价的股份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即上市流通, 上市首日将不计算公司股票 的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
2、执行对价安排情况 由于非流通股东成都宏昌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持有异议, 不愿意执行对价安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7 排,为使股权分置改革能够顺利进行,经充分协商后,宏达发展以协议转让方式 该股东持有的股份,并代该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冻结和质押, 为使股权分置改革 能够顺利进行, 非流通股股东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代该股 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执行对价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执行对价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后 序号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股 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1 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 95,334,400 22.92 -20,608,000 74,726,400 17.96
2 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6,918,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