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8-06-08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京港(2018)涉案字第(135)号 估价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一区14号楼14层1407号涉案房地产价格评估 估价委托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房地产估价机构:北京京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张蓬(注册号:1120050083) 薛威(注册号:1119980039)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北京京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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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727081 至85(五线) 传真:(010)68727086

1 致估价委托人函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受贵院委托,我公司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一区

14 号楼

14 层1407 号涉案房地产的现状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贵院处理案件提供价 格参考依据.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 (京(2015)石景山区不动产权第

0023218 号) 记载,估价对象坐落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一区14号楼14层1407 号,权利人为潘利金,共有情况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性质为房改房(成 本价) ,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 64.90 O,产别为私产,建筑结构 为钢筋混凝土,所在楼座总层数

17 层,估价对象位于地上第

14 层,不 动产单元号为

110107 005002 GB00111 F00120081,土地使用权取得方 式为划拨. 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委托司法鉴定函》 〔案件号: (2018) 京0109 执2217 号,2018 年12 月3日〕要求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12 月3日,故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为

2018 年12 月3日,估价结论为估价 对象于价值时点满足全部假设与限制条件下的市场价值. 根据估价目的,我司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工作程序,运用比较 法和收益法,在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考虑了影响房地产市场价值的 各项因素,经测算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的房地产价值为 (币种:人民 币): 北京京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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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产总价:3152453 元(大写金额:叁佰壹拾伍万贰仟肆佰伍拾 叁元整) ,单位建筑面积单价:48574 元/平方米. 特此奉达 北京京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特别提示:1.估价结论受本估价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影响,请估价报告使用者予 以关注. 2.以上内容均摘自本估价报告,欲了解估价对象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 估价报告全文. 北京京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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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V1 录 估价师声明.4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5 估价结果报告

8

一、估价委托人.8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8

三、估价目的.8

四、估价对象.8

五、价值时点.12

六、价值类型.13

七、估价依据.13

八、估价原则.14

九、估价方法.16

十、估价结果.18 十

一、估价人员.20 十

二、实地查勘日.20 十

三、估价作业期.20 附件.21 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项目通知书》(2018年11月08日)复印件 2.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函》〔案件号:(2018)京0109执2217号, 2018年12月3日〕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京(2015)石景山区不动产权第0023218号)复印件 4.估价对象位置图与估价对象照片 5.估价机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资格证书复印件 北京京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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