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8-06-21
阁下对本通函各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 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南海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 格 (仅供股东使用) 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以便 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函仅作资料用途,概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南海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之邀约. SOUTH SEA PETROLEUM HOLDINGS LIMITED 南海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76) 发行600,000,000港元可换股债券 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南海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订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一时假座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 心地下一号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 「大会」 ) ,召开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9页.无论 阁下能否出 席大会,务请按照印列之指示填妥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并尽快交回本公司之股份注册处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惟无论如何最迟须於大会或其任何 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交回. 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届时仍可依愿亲身出席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C i C 页次 责任声明.ii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19 C ii C 本文件的资料乃遵照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 在提供有关发行人的资料;

发行人的董事愿就本文件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 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文件所载资料在各重要 方面均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文件或其 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该协议」 本公司与认购人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签订之认购协 议,以发行和认购600,000,000港元之十年期零息可换股债 券 「董事会」 南海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南海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 证券在联交所上市 「换股期」 紧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新股上市和买卖之翌日 始,至到期日 (即二零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下午四时止 「本债券」 於二零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到期之600,000,000港元零息可 换股债券 「债券持有人」 认购人及或其后持有本债券之持有人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召开之特别股东大会,将於会上寻求股东批准该协 议和发行新股 「最后可行日期」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上市规则」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新股」 根眯楸蛔蛔疃嗖怀10,000,000,000股新股 「股份」 本公司股本中之普通股 「股东」 本公司已发行现有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C

2 C SOUTH SEA PETROLEUM HOLDINGS LIMITED 南海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76) 执行董事: Feng Zhong Yun先生 (董事总经理) 张雪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韩志军先生 (副主席) 陆人杰先生 Chai Woon Chew先生 吴丽宝先生 注册办事处: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1-23号 欧陆贸易中心十楼1002室 敬启者: 兹提述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之公告,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与认购人签订该协 议,以发行600,000,000港元本债券予认购人. 此通函之目的为向 阁下提供有关该协议之资料,以及寻求股东批准该协议以及 发行新股.概无股东於发行本债券上有重大利益而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权. (1) 发行600,000,000港元可换股债券 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与认购人签订认购协议,让认购人认购 600,000,000港元零息、於二零二八年到期之可换股债券. 该协议日期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订约方 - 本公司 - 认购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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