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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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为前期项目的续建项目,建设内容合法合规,后续建设 不存在法律政策障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合法合规,后续建设不存在障碍 公司整体建设项目 年产
60 万吨聚氯乙烯、60 万吨烧碱、配套
100 万吨电 石及电石渣综合利用项目 已于
2010 年依法履行备案程序,并依照备案批复要 求于
2012 年8月开工建设,前期项目于
2016 年1月正式建成投产.
2018 年2月,原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出具书面文件(内经信投规字[2018]62 号),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续建项目.
2019 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出具书面说明,确认本次募投项目为续 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修正) 的相关规定,故该项目后续建设不存在法律政策障碍.
(二)本次募投项目已依法履行环保相关程序且仍然有效,无需另行办理
1、前期项目开工时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已于竣工时完成环保验收
2011 年1月,中谷矿业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 保护厅关于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60 万吨 PVC、
60 万吨烧碱产业综 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11]27 号).
2016 年3月,中谷矿业已建成 年产
30 万吨聚氯乙烯、30 万吨烧碱和
50 万吨电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