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8-06-25

公 司克服资金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按期完成热源二厂和滨海热电厂脱硫改造项目. 2013年公司环保设 施投运率在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优于历史同期,并获得了开发区、滨海新区、中央环保等专项奖励资 金. ( 四)优化资源整合,扩大企业规模 第一,积极推进资产整合,组织有关方面就开发区热电资产整合事项进行沟通,并制订了相关框架方 案;

第二,积极研究通过资产重组、并购等手段,进入国家政策鼓励扶持的其他产业,以获得新的利润增长 点和战略发展方向;

第三,公司主动参与南部新兴产业园区、临海新城南部片区等区域的热力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筹划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奠定了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

000695 证券简称 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 2014-01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泰达控股 )签定的租赁其热源四厂资 产的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 《 资产租 赁合同》)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泰达控股于2014年3月12日在本公司签订了2014年度的 《资产 租赁合同》,合同约定2014年公司租赁热源四厂资产的租赁费为1,722万元,租赁金额与上年相同,租赁期限 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鉴于公司与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 简称 泰达热电 )签定的租赁其热源二厂、三厂资产和人员的 《 天 津泰达热电公司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合同》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泰达 热电于2014年3月12日在本公司签订了2014年度的 《 资产租赁合同》,合同约定2014年公司租赁热源

二、三厂、煤库资产及人工劳务的租赁费为3,820万元,租赁金额与上年相同,租赁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3.公司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 别 产品类别 关联人 2014年预计总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2013年实际总金 额(万元) 资产租赁 热源四厂资产 泰达控股

1722 100%

1722 资产租赁 热源二厂、三厂煤库 资产 泰达热电

1654 100%

1654 人工劳务 热源二厂、三厂相关 人员 泰达热电

2166 100%

2166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泰达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30%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公司认为公司与泰达控股的资产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泰达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泰达控股持有泰达热电100%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公司认为公司与泰达热电的资产租赁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 三)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3日发出通知, 并于2014年3月13日在本公司召开 七届四十一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成员、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 《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泰达控股签订 《 资产租赁合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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