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8-06-29 |
全日 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 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 相关材料.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 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 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 自行下载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 10.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交《高校教师岗前培 训合格证》或者《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 格证书》和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非师范教育类 ―5― 专业毕业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须提交《湖南省申 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 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 类及整理要求》依序装订成册.
(三)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人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入口 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 人员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 请人网报入口 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 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 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 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 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 在市州教育局;
申请人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为获得了中 ―6― 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 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省直管县的,申请以上三类教师资 格可由该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认定. (3)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 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 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 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和高等学校教师 资格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 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 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 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
114 像素 *
156 像素,大小在 19K 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 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 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 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并打印一式
2 份. (5)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 资格,在网报系统中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 工作单 位 栏目时, 应填写所属高校名称, 同时用括号注明附属医院 的名称. (6)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7― 春季批次
3 月15 日-
3 月30 日;
秋季批次
10 月15 日-10 月30 日. (今年春季批次认定工作较往年提前一个月,以此公告时间 为准) 2.现场确认 (1)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 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教师资格认定 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 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 因,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 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起止日期 为3月16 日-4 月14 日(春季批次,节假日除外)和10 月16 日-11 月15 日(秋季批次,节假日除外).各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可以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具体 时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由各高校负责,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专家审查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 ―8― 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 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 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不予认 定的原因,由省教育厅告知申请人所在高校,再由所在高校 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