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8-08-02 |
6 月25 日前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工 ―
6 ― 作报告,没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县市区也要编写情况说明. 完成排查工作的省份,省级主管部门要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并在6月底前提交省级工作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每个省份 实地抽查一个县(市、区) ,对于严重弄虚作假的,将进行通 报并要求重新进行排查,并将在
7 月份汇总各地排查结果,向 国务院报送全国排查工作情况.这个时间节点是垃圾治理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
13 个部门向国务院作出的承诺,必须在规定时 间内高质量完成这个任务.没有完成排查的省份以及排查质量 不高的省份的情况,将纳入报国务院的报告中.
四、下步工作安排 省人居办将按照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以及
6 月14 日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要 求各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海南 五个一 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制度. 在我省原有的 每周各地上报一条新闻、一月一次通报、一个 季度一次督查和现场会、一年一次领导小组会议 的基础上, 省人居办已初步拟定 抽查、州(市)县(市、区)交叉检查 和年终考核 等制度,并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工作 进展缓慢的,尤其是不能完成既定目标地方的专项督查力度.
(二)加快设施、保洁和收费制度建设,确保年度目标实 现.督促各地按年度目标加快项目建设,列入
2016 年度实施 的项目原则应在
2017 年底竣工,2017 年度实施的项目务必在
9 月底前开工建设.到2017 年底,全省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覆盖率达到 80%,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 65%(2016 年―7―底全国平均水平)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完善村规民 约等方式,加快村庄保洁和收费制度的建立,到年底全部自然 村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三)完善收运模式,推广成熟处理技术.按照 村收集 镇转运县处理 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 源头减 量、就近就地处理 等多种处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 有效治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 填埋设施以及不达标的小型焚烧炉等.推行卫生填埋、堆肥, 以及烟气处理和排放达标的焚烧、沼气处理等成熟的垃圾处理 技术.
(四) 推进验收工作的开展. 按照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云办发〔2016〕
48 号)的工作部署,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等十部 门印发的《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厕建设验收办法》 (云建 村〔2016〕544 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达 标州(市) 、县(市、区)开展验收工作,对通过验收的授予 云 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垃圾治理)示范县(州、市、县、区) 的称号,争取我省尽早申报国家十部门验收.
(五)做好试点示范,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指导澄江、 宾川、弥勒、大姚
4 个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示范县,结合实际采用简单易行的 可腐烂不可腐烂 、 干湿 两分法 、 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 四分法 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充分发挥 示范先行、 ―
8 ― 带动整体 的作用.
4 个示范县在
2017 年要确定符合本地实际 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 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 80%以上的自然 村.省人居办将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