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8-08-03

本附约撤销生效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本附约撤销生效前,?发生保险事故者,视为未撤销,本公司仍应依本附约规定负保险责任.第六条【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附约效力的停止】分期缴纳的第二期以后保险费或续保保险费,应照主契约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点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并交付本公司开发之凭证.第二期以后分期保险费或续保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年缴或半年缴者,自催告到达翌日起三十日内为宽限期间;

月缴或季缴者,则不另为催告,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为宽限期间.约定以金融机构转帐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或续保保险费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项约定受领保险费时,应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险费,自催告到达翌日起三十日内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者,本附约自宽限期间终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由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保险费.第七条【本附约效力的恢?】主契约停止效力时,本附约效力亦同时停止.主契约未?效者,本附约亦不得?效;

其?效程序及限制准用主契约有关『本契约效力的恢?』之约定办理,且停效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负保险责任.第八条【门诊手术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於本附约有效期间内,因「 疾病」或「 伤害」於 门诊诊疗且经「 医师」诊 断必须接受第二条约定之手术治?且已实际接受手术者,本公司按接受手术当时「 保险金额」乘 以附表一所载倍数,给付「门诊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同一次手术中,於同一手术位置接受?3项以上手术项目时,本公司仅按附表一所载较高倍数之手术项目给付一次「 门诊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所接受的手术,若不在附表一所载项目内且非属本附约除外责任围内,但属於事故当时卫生福利部最新公布之「 全民健康保险医?服务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第 二部

第二章

第七节所载手术项目时,由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协议比照附表一内程度相当的手术项目给付比率,核算给付金额.第九条【住院手术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於本附约有效期间内,因「 疾病」或「 伤害」而 住院诊疗且经「 医师」诊 断必须接受第二条约定之手术治?且已实际接受手术者,本公司按接受手术当时「 保险金额」乘 以附表一所载倍数,给付「住院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若因接受手术致同一次「 住院日数」超 过三十天(含 )以上者,除前项之给付金额外,本公司另按接受手术当时「 保险金额」的 一半乘以附表一所载倍数,给付「住院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同一次手术中,於同一手术位置接受?项以上手术项目时,本公司仅按附表一所载较高倍数之手术项目给付一次「 住院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所接受的手术,若不在附表一所载项目内且非属本附约除外责任围内,但属於事故当时卫生福利部最新公布之「 全民健康保险医?服务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第 二部

第二章

第七节所载手术项目时,由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协议比照附表一内程度相当的手术项目给付比率,核算给付金额.第十条【重大手术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於本附约有效期间内,因「 疾病」或「 伤害」经「医师」诊断必须接受第二条约定之「重大手术」治 ?且已实际接受手术者,本公司按接受手术当时「保险金额」的五十倍,给付「重大手术保险金」.前项「 重大手术保险金」的 给付,每年以一次为限.第十一条【特定处置治疗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於本附约有效期间内,因「 疾病」或「 伤害」经「医师」诊断必须接受第二条约定之「特定处置治?」且 已实际接受处置治?者,本公司按接受处置治?当时「 保险金额」乘 以附表三所载倍数,给付「特定处置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同一次处置治疗中,於同一治疗位置接受?项以上特定处置治疗项目时,本公司仅按附表三所载较高倍数之处置治疗项目给付一次「 特定处置治疗保险金」.第十二条【人工全髋关节医材购置补助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於本附约有效期间内,因「 疾病」或「 伤害」经「 医师」诊 断必须接受全股关节置换术或人工全髋关节再置换手术者,每次置换每侧关节时,本公司除依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之约定给付各项保险?外,另按被保险人接受置换手术当时本附约「保险金额」的五十倍,给付「人工全髋关节医材购置补助保险?」, 每侧关节每年以给付一次为限.第十三条【人工全膝关节医材购置补助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於本附约有效期间内,因「 疾病」或「 伤害」经「 医师」诊 断必须接受全膝关节置换术或人工全膝关节再置换手术者,每次置换每侧关节时,本公司除依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之约定给付各项保险?外,另按被保险人接受置换手术当时本附约「保险金额」的五十倍,给付「人工全膝关节医材购置补助保险?」, 每侧关节每年以给付一次为限.第十四条【人工水晶体医材购置补助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於本附约有效期间内,因「 疾病」或「 伤害」经「 医师」诊 断必须接受人工水晶体植入术者,每次植入每眼时,本公司除依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之约定给付各项保险?外,另按被保险人接受植入手术当时本附约「 保险金额」的五十倍,给付「 人工水晶体医材购置补助保险?」, 每眼每年以给付一次为限.第十五条【健康增值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於本附约有效期间内,因「 疾病」或「 伤害」而 申请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各项保险?时,?於本次诊疗起始日往前推算,未曾因「 疾病」或 「 伤害」而 申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之各项保险?时,且其「 无理赔纪录期间」符 合下表之规定时,本公司按该期间所对应之增额比?乘以本次所申请之各项保险?总额给付「健康增值保险?」. 但本公司日后发现被保险人?符前述可给付「 健康增值保险?」之 条件时,受?人应将已?之「健康增值保险?」归还本公司.无理赔纪录期间增额比率3年(含 )以上但未满6年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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