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8-08-12 |
2)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3)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8)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0%;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申请材料 -托管协议
5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 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2 个工 作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基金管理人应对措施,便 于基金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 资信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 对手的名单, 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 易结算方式.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