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8-08-18 |
15 号置地广场公爵大厦 12楼 若要博取潜在的高回报而购入股票挂钩投资工具,便要准备承受较高的风险 关於 《证券及期货条例》 的最新消息 立法会小组委员会 由单仲偕议员出任主席,负责审议《证券 及期货条例》附属法例草拟稿的立法会小 组委员会由
2002 年3 月8日起已举行过
6 次 会议.截至
2002 年7月15 日,在立法会夏 季休会之前,小组委员会的成员已审议过
36 条附属法例中的
27 条.该小组委员会将 於9月中复会. 谘询文件及谘询总结 证监会在上月继续就附属法例谘询公众的意 见,先后共发表
4 份谘询文件及
2 份谘询总 结.有关文件均登载於证监会网站内的《证 券及期货条例》部分. 继电视、电台、报章及网站之后,证监会在公共汽车及透过视像影碟(VCD)来推行 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2页继续) 过程中招致财务损失.证监会促请经纪遵守 认识你的客户 的规定,并且在与新客户 进行交易时,应提高警觉.经纪行必须确切 掌握交易背后的有关人士的真正身分,并备 存有关资料的记录. 此外,若经纪行要确立新客户的信用,便应 考虑有关客户是否具备交收有关的买卖指示 所需的资金,而并非因为其已存入支票便掉 以轻心.一般而言,银行最少需要一个工作 天来结算港元支票. 若经纪行采取这项严密措施,并即时向警方 的商业罪案调查科举报任何涉嫌的新客户诈 骗行为,将会有助保障投资者及经纪业的共 同利益. 内部运作 经纪行的内部运作职能如欠缺适当的划分, 可能会提高发生诈骗案的可能性.例如,若 交收人员亦同时担任客户主任,他们便可能 有机会截取经纪行寄给客户的成交单驼 户结单. 为了尽量减低因为利益冲突、行事错失或违 规行为而使经纪行及其客户蒙受不适当的风 险的可能性,经纪行应将其运作职能 (包括 销售、交易、会计及交收等) 加以区分. 因此,证监会在
2002 年7月发出的通函中, 促请经纪行检讨其运作并确保已设有足够的职 能划分措施.否则,经纪行必须确信其可以通 过管理监督来弥补有关方面所欠缺的职能划分 措施. 经纪应参阅上述通函以了解有关详情.该等通 函见於证监会网站(www.hksfc.org.hk) 内的 中介团体、发牌及投资产品资料-中介人最 新资讯 一栏 . 为了提醒经纪,防涉嫌冒充自荐客户的骗徒 所进行的诈骗活动,证监会协助警方拍摄最新 一集的 警讯 电视节目.图片说明s证监 会中介团体监察科总监浦伟光在节目中向节目 主持马绮玲女督察解释经纪行应采取哪些措 施,以避免因上述诈骗活动而受骗. 间及地点限制,连续收看全部
12 集的短片. 证监会制作的这套短片获得市场人士欢迎. 一些经纪行并主动接触证监会,要求借取短 片的录影带播放给客户收看,作为其投资者 教育计划的其中一环.有见及此,证监会计 划制作载有全部
1 2 集各长三分钟的短片的 VCD 及唯读光碟(CD-ROM) ,而后者亦会加入 网上投资者资源中心的多篇专题文章及互动 游戏. 证监会在
2002 年7 月15 日后发表了 发表日期 以下的谘询总结: 《证券及期货 (费用)规则》下的建议牌照费用
7 月30 日 《证券及期货 (在证券市场上市) 规则》及7月24 日 《证券及期货 (转移职能予联交所)令》 证监会在
2002 年7 月15 日后发表了 发表日期 结束谘询日期 以下的谘询文件: 《证券及期货 (修订附表 8)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