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8-08-22 |
5 ― 把握实施的节点和力度. 坚持边试点、 边修改、 边总结、 边推广, 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构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方式和 全过程溯源管理模式.到2019年底,试点企业落实废铅蓄电池规 范化管理制度,建成废铅蓄电池逆向物流回收体系. 到2020年底, 试点企业的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不低于40%.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回收体系 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依托自 有销售渠道建立废铅蓄电池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持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可通过自主回收、 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 式建立回收体系. 鼓励生产企业和持证企业进行信息沟通和密切 合作,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稳定的商业交易模式,并采取以旧换新 等措施,不断提高收集处理率.各回收体系收集的废铅蓄电池最 终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利用处置. 参与 废铅蓄电池回收的各责任主体须严格遵守 《废铅蓄电池规范化管 理指南》的各项规定.
(二)规范转运行为 在我市范围内,废铅蓄电池在收集网点和经销商仓库之间转 移,可使用铅蓄电池货物运输车辆转运,废铅蓄电池自经销商转 ―
6 ― 运至持危险废物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 工业企业产生的废铅蓄电 池集中转运的,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 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的, 应当 经移出地和移入地省级环保部门批准.
(三)运行溯源管理平台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经销商、销售网点、再生铅企业及其回 收体系、运输企业等参与废铅蓄电池回收的各责任主体,要在溯 源管理平台注册登记. 参与废铅蓄电池回收的各责任主体收到废 铅蓄电池后及时粘贴二维码、扫码录入信息,实现废铅蓄电池自 产生至再生铅企业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的目标.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环保、工信、公安、交通、工商部门发挥各自职能,将废铅 蓄电池收集处理行业持续纳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 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排污、非法生产电池、废铅 蓄电池违规回收、非法集散、非法拆解冶炼、非法倾倒等违法犯 罪行为. 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结果和失信企业信息录入环保信 用评价管理系统中,推送至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 (河南)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站,实行公开曝 光,开展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认识. 本次试点任务我市是全省四个试点地市 之一,要充分认识废铅蓄电池违规收集、非法冶炼、含铅废酸非 ―
7 ― 法倾倒的严重危害,建立健全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责任制度,督 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履职尽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 同工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对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贮存场所规范、 废铅蓄电池转运、 溯源平台运行等开展指导协调、 督察督办、警示约谈、考核评议工作.环保、工信、公安、交通、 工商部门要建立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 联合打击、 协 调联动等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凝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