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8-09-10 |
3 声明
一、本报告引用的资料主要由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该公司 ) 提供,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联合资信 ) 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二、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与该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 评级人员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 公正的关联关系.
三、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 序做出的独立判断, 未因该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 级意见.
五、本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六、本次信用评级结果的有效期为本期债项的存续期;
根据跟踪评级 的结论,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一、主体概况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 )于2005 年12 月1日经咸宁市 政府批准,由咸宁市人民政府授权咸宁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咸宁市国资 委 )注资 3.52 亿元设立.2007 年4月,根据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咸政办发【2007】25 号文件、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咸国 资【2007】7 号文件,咸宁市国资委对公司增 资5.48 亿元,其中货币出资 1.71 亿元,土地 使用权出资 3.77 亿元. 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 为9亿元,该次增资已经武汉经纬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武经会验字【2007】第003 号 验证.2012 年12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
7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9.70 亿元.该次增资已经湖北中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鄂中安信验字【2012】014 号验 证.
2016 年9月8日, 根据咸宁市国资委下发 的咸国资文【2016】59 号文,公司唯一股东咸 宁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公司全部股权无偿转 让给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股东变更为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 咸宁城发 ) ;
同时,公司企 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有 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
2015 年及
2016 年,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 司先后
5 次对公司进行增资 (合计 2.60 亿元) , 公司于
2017 年6月底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
2017 年9月底, 公司注册资本 12.30 亿元, 股东为咸宁城发(持股 78.86%)及国开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21.14%) ,实际控制人为 咸宁市国资委.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土地储备收购、 开发经营;
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 业的建设、运营;
政府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
市域内产业、中小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投资、 委贷、咨询评估(凭有效资质经营)服务.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设立了综合办公 室、计划财务部、审计部、投融资管理部、工 程部、法律事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
7 个职能部 门.截至
2017 年9月底,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共7家子公司,分别为咸宁市安居工程开发有 限公司、咸宁市城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湖北 香城泉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泉 建投 ) 、咸宁宏业土地整理经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宏业公司 ) 、咸宁市城市广告发展有 限公司、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资产公司 )和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