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8-09-26 |
40 米) 、324 国道(红线宽度 38-60 米) 、创业路(红 线宽度
60 米) 、沿河路(红线宽度
40 米) 、鹅埠横三路(红线宽度
40 米) 、深汕 西四路(红线宽度
40 米) . (4) 次干路:深汕西六路、深汕西五路、深汕西九路、劳工新城路、深汕东一路、 深汕东二路、深汕东六路、鹅埠横二路、红线宽度 24-30 米. (5) 支路: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
14 -20 米. 7.3 本片区内各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次干路上,也不宜设置在 行人集中与优先地区.主干路距平面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
80 米范围内、 次干路距平面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
50 米范围内不宜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支路设置尽量减少与主干路相连,支路和主干路相交时,交叉口限制车辆左行. 7.4 本片区共配建
2 处公共停车场(位于 EB03-
84、EB04-109 内) ,配建停车场 (库)停车位配置标准按《深标(2014 版) 》表6.4.2.2 中的 主要项目配建停车 场(库)的停车位指标 执行. 7.5 本规划片区鼓励绿色交通,是自行车重点发展地区.主要道路双侧或单侧结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5 合路边绿化带设置独立的自行车道,支路设置自行车行人混行通道.沿边溪河- 南门河绿带、324 国道以及片区主要水系生态廊道设置独立的自行车休闲道,结 合公园广场等新设置自行车停放点. 7.6 本规划片区鼓励步行交通,设置连续、完整的步行系统,按照小尺度、高密 度、人性化等原则,控制车行道宽度,重点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
结合滨 河绿廊、景观带及公园等设置连续的休闲步行系统. 7.7 片区步行系统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 8.市政工程 8.1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预测各类市政工程需求量,高标准配置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各项市政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 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 8.2 本规划范围内的污水应排入鹅埠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活 动产生的危险废水及特种废水应自行处理, 达到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对于病原体、放射性污染物等,应根据污染物的行业来源,其限 值应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严禁向污水系统 排入具有腐蚀性的污水或物质、剧毒、易燃、恶臭物质、有害气体、蒸汽和烟雾. 8.3 本规划鼓励采用绿色市政,采用低冲击开发和节能措施,推广太阳能及其它 新型能源的开发利用. 8.4 本规划中由于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中第十条、第十九条规定危险废物 不得混入其他废物和垃圾中进行收集、 运输和倾倒,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危险废报物管理档案,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 作,并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运输、处理、处置.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6 9.城市设计 9.1 本规划片区以塑造现代产业新城特色形象为目标, 要求以生态保护作为先决 条件,在城市建设风貌上形成 山水绿谷、科创智谷、活力小城 三大风貌片区, 体现产业新城的生态、生产与生活的三生融合. 9.2 本规划片区整体空间组织突出产业新城特征,合理控制建筑高度,确保显山 露水和小城舒适氛围,依托 五纵一横 水系控制山水通廊形成绿色渗透,并划 分组团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