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8-10-12 |
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 重点突出、 文字简练, 800~
1000 字,打印在审批表有关栏目内.审批表一式
3 份,所有内容均打印, 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时报送钦州市钦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25 结果名称 钦州市钦南区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26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5.
27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8 办理形式 办公室办理.
29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0 物流快递 邮寄.
31 运行系统 无32 常见问题 及注意事 项问:什么样的单位或个人可以获得这个表彰和奖励呢? 答:1.人力、物力、经费得到保证,工作进度较快,地方志工作成绩较突 出的单位. 2.团结协作,为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 3.地方志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高的单位. 4.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和地方志机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 出色地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单位. 5.热爱地方志事业,在地方志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成绩的个人. 6.对地方志工作提出重要建议或创新意见, 推动工作开展并取得较大成绩 的个人. 7.积极进行方志理论探索和研究, 为促进本地区本部门地方志编纂经验交 流和理论创新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 8.在读志用志、 宣传和开发地方志书资源以及古籍旧志整理工作中有较大 贡献的个人.
33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明确标准、比例和程序.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 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钦南区人民政府召开 党组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对象名单研究确定,以钦南区人民政府 名义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34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表彰、 奖励工作中的行政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获推荐的单位、个人材料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单位、个人而予以审核同意的;
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的;
4.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5.擅自增设、变更涉及表彰、奖励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 人的审核程序或核准条件的;
6.在表彰、奖励地方志工作中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工作监管中滥 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较大后果影响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5 备注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4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 以受理,并不说明原 因及依据;
不能一次 性告知所需材料 低1.严格执行《地方志工作 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 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市直机关效能 建设八项制度,切实履行 一次性告知义务. 钦州市钦南区地方志编纂委 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秘书股工作 人员 2.在承办过程中收受 财物或其他赠品 高1.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 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对工作人员廉政教 育. 钦州市钦南区地方志编纂委 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秘书股工作 人员 3.违背民主集中制原 则,违法违规决定. 中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 务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 规,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督,接受举 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 钦州市钦南区地方志编纂委 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秘书股工作 人员 4.送达文件不及时 低1.认真执行市直机关效能 建设八项制度,落实办文 时限. 2. 加强内部监督,接受举 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 任. 钦州市钦南区地方志编纂委 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秘书股工作 人员 附件: 1. 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贡献的单位、个人的表 彰和奖励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广西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广西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5.钦州市地方系统先进集体奖样本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