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10-12 |
(二) 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 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 区域影响较大.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 重大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 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 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市同行 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 民群众共同致富、 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做出突 出贡献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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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选拔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莱西市乡村之星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 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镇负责推荐本辖区内候选人. 不受理个人申请.
(一)部署申报 评选年第一季度,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 组织部、市农业局联合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 要求.
(二)组织推荐 1.组织申报.各镇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采取适当 方式,在本辖区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2.提报材料.申报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莱西市乡村之星申报表;
(2)1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3.初步评审.各镇根据申报人提报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产 生镇级推荐人选,公示
5 个工作日.初步评审前,要征求卫生计 生、综治、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 4.人选上报.各镇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选拔管理工 作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
6 - 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各镇推荐人 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 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审遴选 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评委由涉农领域专家组成, 评审年第二季度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论证和记名投票表决基础 上,提出莱西市乡村之星建议人选名单.
(五)考察公示 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申报 单位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
(六)颁发证书 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市政府同意,按程序公布名单, 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 待遇与政策扶持 第九条 莱西市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 津贴
500 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第十条 莱西市每年组织部分莱西市乡村之星参加市情考 察、咨询等活动.强化教育培训,市农业局在评选当年或下一年 度对新评选产生的莱西市乡村之星实行轮训. -
7 - 第十一条 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 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莱西市 乡村之星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 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加大对莱西市乡村之星 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农机购Z补贴、 畜牧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向莱西市乡村之星领办的家庭农场、 农 民合作社、 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在示范推广项目、 土地流转、金融信贷服务等方面给予莱西市乡村之星重点支持. 第十二条 青岛市乡村之星原则上从莱西市乡村之星中择 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