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8-10-30 |
(4)所有政府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均为真实有效,且均在其 职权范围内,或者依法获得了必要的授权、许可、同意或批准.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颁布的业务规则的明确要求, 对公司申请本次股票挂牌的合法性以及对本次 II 股票挂牌由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 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 些数据和结论进行引述时,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并不视为本所对这些 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3)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 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将依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
(4)本所对本法律意见 书所涉及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最终依赖于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书面或其 口头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本所承诺,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基于上述假设、声明及承诺,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本次股票挂牌 之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本法律意见书 仅供佳明环保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所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见正文部分. III 释义 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序号 简称 释义 1. 佳明环保/公司 指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佳明有限/有限公司 指安徽佳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佳明环保分公司 指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4. 北方佳欣 指北京北方佳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5. 北方佳欣分公司 指北京北方佳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6. 合肥佳明 指合肥佳明环保有限公司 7. 内蒙古佳明 指内蒙古佳明环保有限公司 8. 中时鼎诚 指宁波市中时鼎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天柱佳成 指北京天柱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凯旋控股 指JMW Holidings Limited 11. 国元证券 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 本次股票挂牌 指佳明环保申请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项目 14.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 年修订) 15. 《业务规则》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16. 《基本标准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 标准指引(试行) 》 IV 17. 《公司章程》 指公司
2015 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安 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8. 《审计报告》 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 【2015】34010064 号) 19. 本所/本所律师/我们/ 君泽君 指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及负责本次法律尽 职调查的律师 20. 安庆市工商局 指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北京市工商局 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2.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 指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3.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5. 报告期 自2013 年1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