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8-11-01 |
2018 年5月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议案、决议、记录及公告 文件并经核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发行 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 2.
2018 年5月14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下述议案: (1)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本次发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a) 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 2-10-3 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 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b)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20 亿元(含5.20 亿元) ,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c)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d)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e) 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 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f)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 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 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 或 每年 )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 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 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g)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2-10-4 (h)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i.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 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ii.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