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8-11-01 |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 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 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2-10-5 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 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 制订. (i)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i. 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发行人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 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 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ii.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 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 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j)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0-6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 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