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11-04 |
6 评价程序 6.1 一般规定 企业信用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委托评价、签订合同、评价准备、现场调研、报告撰写、 报告评审、报告提供、异议处理、资料存档、信息保密及数据库管理等阶段. 6.2 委托评价 委托方向征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被评对象基本联系信息. 6.3 签订合同 征信机构应对委托方委托事项进行初步判断,再行签订合同.主要判断事项应包括:是 否有能力提供被评对象信用评价报告,是否需要进行从业回避等. 其中,从业回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定: a) 征信机构与被评对象存在资产关联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信用评价活动客观 公正性的,征信机构不得提供有关该被评对象的信用评价报告;
b) 征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近1 年内曾在被评对象任职,或其直系亲属目前在被评对象 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征信机构不得提供有关该被评对象的信用评价报告;
c) 征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与被评对象有除信用评价业务收费之外的其它重大经济利益 关系,征信机构不得提供有关该被评对象的信用评价报告;
d) 信用评估人员近1 年内曾在被评对象任职,或其直系亲属目前在被评对象担任高级 管理职务的,该信用评估人员应予回避;
e) 信用评估人员与被评对象有除信用评价业务收费之外的其它重大经济利益关系,该 信用评估人员应予回避. 6.4 评估准备 6.4.1 征信机构组成信用评价小组,评价小组至少由
2 名信用评估人员组成,其中
1 名 为项目负责人. 6.4.2 向被评对象提供资料清单,评价小组对被评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确定现 场调研重点及主要关注事项.调研前应做好调研提纲. 6.5 现场调研 6.5.1 现场调研是信用评价程序中一个重要的环节.调研的重点应在于核实相关信息,了 解并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因素. 6.5.2 现场调研时,信用评估人员应对被评对象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察看, 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较为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有关人员进行访谈.调研内容可主要 包括:企业概况、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状况、技术水平、采购与销售状况及发展战略等, 重要财务信息及企业或有风险等信息也应在调研中进行核实.调研时信用评估人员应做好 调研访谈记录,并要求被访谈人签字确认. 6.5.3 现场调研后,信用评估人员可根据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合法采集其他相关信息,并对 信息进行验证. 备案 2018年01月18日10点00分 备案 2018年01月18日10点00分Q/HBXY 3-
2018 5 6.6 报告撰写 在现场调研及广泛参考其它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由信用评估人员按照附录一和附录三, 拟信用评价报告及拟定信用等级. 其中涉及附录二所列子行业企业的信用评价, 可参照附录 二进行. 6.7 报告评审 征信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信用评估人员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最终审核,并做出决议, 确定被评对象信用等级.其中,对于评审委员会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规定: a) 评审会议委员与被评对象存在关联或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价公正性的,应 予回避;
b) 对同一被评对象,信用评估人员、评审会议委员之间不能存在人员交叉;
c) 征信机构应事先规定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人数,出席会议的评审委员不得低于原定 2/3;
d) 被评对象信用等级由评审会议最终确定,评审过程及评审结论不受外部任何不当干 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