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8-11-05 |
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7 年3月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 体结论如下: 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账 面值为 109,362.43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 10,606.67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98,755.76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92,170.94 万元,增值 493,415.18 万元,增值率 499.63%. 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 值为 592,170.94 万元.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3月31 日起一年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康侨佳城 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的委托,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7 年3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深圳 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包括委托方上级主管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
(一)委托方简介 委托方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 佳研发大厦 15-24 层 法定代表人:刘凤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794.5408 万元 企业性质:已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 家电等家用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 机顶盒,数字电视接收器 (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数码产品,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 产品, 日用电子产品, 汽车电子产品, 卫星导航系统, 智能交通系统, 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
大屏幕显示设 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
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封装;
触摸电视一体机;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生产经营电子元件、 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
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 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 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 均在异地生产) .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 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销售 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