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8-11-09 |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事后监管责任:1)依法为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和注销;
2)对劳务派遣单 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 业信用记录.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 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 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 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 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 条;
③其它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东莞市人 力资源局机关效能投诉 中心:0769-22203633.
1106 行政许可 东莞市人力资源 局00733009
60111006 00034419
0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审批 1.《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 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
四、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第三十九条. 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 号)第四条.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资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4.决定责任: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 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 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事后监管责任: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企业执行工时情况定期 检查和信息公布制度,并将企业执行工时制度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监督机制.对于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假规定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作出处理.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 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 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 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 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 条;
③其它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东莞市人 力资源局机关效能投诉 中心:0769-22203633. 东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 第1页,共68 页 序号 事项类型 部门 编码 职权名称 依据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及监督 方式 备注 东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
1107 行政许可 东莞市人力资源 局00733009
60111005 00034419
00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1.《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第
三、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第六十九条.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 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