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8-11-11 |
2017 年以来引进或拟引进的省外海外人才,否则本年度 暂不受理该市申报;
各市推荐申报人选中如仅有
2017 年以来引 进或拟引进的省外人才而无海外人才的,则该市只能推荐申报
2 人.同时,加大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各市推荐申报人选中如 有不超过
40 周岁(1977 年6月30 日后出生)的,则该市推荐 申报名额增加
1 人. ―
4 ― 6.根据《关于支持省级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 (鲁人组发〔2016〕34 号)有关要求,济南高新区、青岛西海 岸新区、青岛高新区、淄博高新区、烟台高新区、潍坊高新区、 济宁高新区、威海高新区、莱芜高新区、德州经开区申报本工程 可推荐
1 人,不占所在市推荐申报名额. 7.根据《关于支持菏泽市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 (鲁组发 〔2015〕65 号)有关要求,放宽菏泽市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申报条件,对菏泽市推荐申报人选不做省外海外人才引进要求. 8.山东省引才工作重点支持企业作为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 主体, 本年度只能选择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创新类一个类 别进行申报. 1.申报人研发方向处于世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前沿,与我 省发展需求一致, 拥有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 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其中,国内人才须在
2013 年以来 主持过高效生态农业方面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 成果转化 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担任省级以上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 台负责人;
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 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涉农企业担任中高级职 务,主持过与高效生态农业相关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人选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 ―
5 ― 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 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 水平的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 3.申报人选的研发方向和申报项目须符合重点支持产业领 域,且与申报高校、科研院所研究领域和申报企业主营业务范围 相一致.申报项目要具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良好的产业化基础 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在某一方面能够实现重大突破,带来显著经 济社会生态效益. 4.申报人选属兼职引进的,须由人选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函, 并已与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 累计不少于
2 个月.申报人选属全职引进的,须已与申报单位签 订正式劳动合同,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其中,2017 年1月1日后从省外海外新引进到我省工作, 并与申报单位签订
4 年 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经过认定,可按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 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实施细则(试行) 》有关规定,在入选后 享受
100 万元一次性补助. 5.对尚未签订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拟引进人选,须提供 申报人选本人和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承诺, 保证发文 公布入选后
3 个月内, 完成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签订并到申报单 位工作, 否则取消该人选的入选资格和申报单位下一年度泰山产 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资格. 对能力特别突出、我省急需紧缺的拟引进人才,可适当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