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8-11-11 |
1 ―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鲁科字〔2018〕35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科技局、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 部门、各人民团体人才工作机构,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 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有关中央驻鲁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行更加积极开 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 的意见》 (鲁发〔2017〕26 号)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实施泰山 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 (鲁办发〔2014〕36 号)和《泰山产 业领军人才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实施细则(试行) 》 (鲁组发 文件―2―〔2015〕23 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
2018 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落实《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 ,重点 围绕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安全高 效农业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兽药、绿色有机饲料等) 、 智能农机装备、高效设施农业、生物质能源、生物基材料、农业 物联网、 农产品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等新旧动能转换现代高效农 业产业重点领域,支持省内涉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培养 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 ,紧密结合申报单位创新资源优势开 展相关技术、 产品研发和成果产业化, 为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增强农业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促进农业增效,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研发和生产的各 类涉农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均可申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 股企业申报,不接受我省企业与省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联合申报. 2.国家 千人计划 专家、国家 万人计划 专家申报泰 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入选后经费支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 ―
3 ― 厅 《关于调整省级重点人才工程资助标准和拨付渠道的通知》 (鲁 组发〔2015〕31 号)规定执行. 3.管理期内未完成原计划工作目标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 领军人才不得申报,期满评估不合格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 人才不得申报, 项目还在实施中的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 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不得申报.申报当年管理期满、但尚 未进行期满评估的泰山学者,可以在申请验收合格后申报.原泰 山学者企业领域人选期满评估优秀的申报本工程, 同等条件下将 予以优先支持. 4.综合考虑各市前三年遴选情况,确定
2018 年度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威海、日照、临沂、滨州、菏泽等市推荐名额
5 人,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泰安、莱芜、德州、聊城等市 推荐名额
3 人.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省属科研 院所及中央驻鲁有关单位推荐名额
2 人. 5.根据《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有 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省外海外人才引进力度,各市推荐申报人选 中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