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8-11-15 |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本公司指定 账户;
自杨小奇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本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本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承诺 上海朗瀚、上海腾瀚、杰智控股、陈春梅、何辉对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内和第二年内,上海朗瀚、上海腾瀚、杰智控股、陈春梅、何辉减持的本公司股票数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50%和100%,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价格 在满足上海朗瀚、上海腾瀚、杰智控股、陈春梅、何辉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 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上海朗瀚、上海腾瀚、杰智控股、陈春梅、何辉若减持本公司股 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本公司并予以公告,上海朗瀚、上海腾瀚、杰智控股、陈春 梅、何辉将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上海朗瀚、上海腾瀚、杰智控股、陈春梅、何辉违反上述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 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本公司指定账户;
自上海朗瀚、上海腾瀚、杰智控股、陈 春梅、何辉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本公司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本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富瀚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 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值(以下简称 启动条件 ) ,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 》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 总额;
②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 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