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8-11-15 |
3 个月内 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公司主要股东增持 (1)公司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主要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 等法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3)公司主要股东承诺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对公司股份进行同比例增持,单次 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主要股东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 连带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 ①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 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②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 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 带责任. (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 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 公司回购、公司主要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4)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1)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 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 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 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