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1-22 |
300 平方米 一周原料储存量 成品仓库
200 平方米 一周产品储存量 公用工程 给水 720t/a 由自来水公司提供 -
5 - 排水 生活污水 600t/a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 州市相城区漕湖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集中处理 供电
10 万度/a 由供电所提供 绿化 / /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 州市相城区漕湖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集中处理 达标排放 废气治理 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取加强 车间通风措施,能够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 隔声、减振、合理布局 达标排放 固废堆场 一般固废堆场
5 平方米;
危险废 物堆场
5 平方米 固废临时堆场符合相应要求
4、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 C3399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经查阅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二一一年三月 二十七日]中所规定鼓励、淘汰和限制类,为允许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的鼓励 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
且不属于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中( 《苏州市产业发展 导向目录(2007 年本) 》苏府【2007】129 号)规定的限制、禁止和淘汰类,因此,本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5、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 (1)本项目位于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街道春兴路
46 号D栋,项目用地 为工业用地, 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 《禁 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中,也未列入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江 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中 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 (2)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距离太湖约 14.5 公里,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 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对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 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6 -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 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从事 C3399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项目,项目 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委托苏州市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
不向水体排放油类、废液、废渣、垃圾,无法 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的有关规定. (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距离太湖约 14.5 公里,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