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8-11-25 |
(一)公司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三) 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 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投资 者合计不得超过
35 名.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六条规定, 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 司股票发行:
(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
(二)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三条规定, 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 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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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五条规定,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 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 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确定核心员工的议案》以 及公司与认购人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 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 称/姓名 认购数量 (股) 认购金额 (元) 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1 丘希仁 30,720 107,52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2 李良模 30,720 107,52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3 孙建 30,720 107,52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4 罗水华 29,440 103,04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5 彭文h 11,520 40,32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6 雷小飞 5,120 17,92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60,000 21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7 袁晴 8,960 31,36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8 颜国华 12,800 44,80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9 岳建民 10,240 35,84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10 王俊熙 10,240 35,84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11 贾德彰 29,440 103,04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12 陈陵 29,440 103,04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220,000 770,000 现金 董事 总经理
13 刘维 25,600 89,60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7 74,400 260,400 现金 核心员工
14 李锦 20,480 71,68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180,000 630,000 现金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15 蒋建波 16,640 58,24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70,000 245,000 现金 监事会主席
16 张宇明 8,960 31,36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17 文锦孟 15,360 53,76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55,000 192,500 现金 核心员工
18 王志润 8,960 31,36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19 龙仪群 14,080 49,28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20 王芝霞 25,600 89,60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21 毛玲 12,800 44,80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22 张萍 10,240 35,840 现金 原在册股东 22,960 80,360 现金 核心员工
23 黄辰 250,000 875,000 现金 董事
24 张霄 30,000 105,000 现金 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