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11-26 |
1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 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 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 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 布之日起至
2018 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 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 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 法犯罪人员充当 保护伞 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 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 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 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 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 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 -
2 - 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 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 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 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 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 没收赃款赃物,打击 保护伞 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 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
三、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 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 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 零容忍 态度, 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 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 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 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 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 村霸 等突出 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深挖黑恶势力 保护伞 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 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
3 -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 北京市邮政
19001 号信箱;
举报
电话:010―1238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 年2月2日(完) -
4 - 来宾市关于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 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今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 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 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攻坚仗,切实持续推动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中共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举 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