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12-04 |
5 监测方案制定 5.1 废水排放监测 5.1.1 监测点位 所有发酵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均须在废水总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生活污 水单独排入外环境的须在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5.1.2 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
1 执行. 表1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废水 总排放口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自动监测 总磷 日(自动监测 a ) 月(自动监测 a ) 总氮 日b月(日b)悬浮物、色度、总有机碳、五日生化需氧量、总 氰化物、总锌、急性毒性(HgCl2 毒性当量) 月 季度 生活污水 排放口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自动监测 - 总磷 月(自动监测 a ) - 总氮 月(日b)-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月-3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雨水排放口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日c注:表中所列监测指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须采取自动监测. 注: a 水环境质量中总磷实施总量控制区域,总磷须采取自动监测. b 水环境质量中总氮实施总量控制区域,总氮目前最低监测频次按日执行,待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 后,须采取自动监测. c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5.2 废气排放监测 5.2.1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5.2.1.1 监测点位 各工序废气通过排气筒等方式排放至外环境,须在排气筒或排气筒前的废气烟道设置监 测点位. 5.2.1.2 监测指标与监测频次 各工序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
2 执行.对于多个污染源 或生产设备共用一个排气筒的,监测点位可布设在共用排气筒上,监测指标应涵盖所对应的 污染源或生产设备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按照严格的执行. 表2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生产工序 监测点位 废气类型 监测指标 监测 频次 配料及投料 有机液体配料等设备排 气筒 工艺有机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a 月 特征污染物 b 年 酸碱调节等设备排气筒 工艺酸碱废气 特征污染物 b 年 固体配料机、整粒筛分 机、破碎机等设备排气 筒 工艺含尘废气 颗粒物 季度 发酵 种子罐、发酵罐、消毒 罐、配料补加罐等设备 排气筒 发酵废气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a 月 臭气浓度 年 提取、精制 酸化罐、吸附塔、液贮 罐、干燥器、脱色罐、 结晶罐等设备排气筒 工艺有机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a 月 特征污染物 b 年 干燥 干燥塔、真空干燥器、 真空泵、菌渣干燥器等 排气筒 工艺有机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a 月 特征污染物 b 年 工艺含尘废气 颗粒物 季度 成品 粉碎、研磨机械、分装、包装机械等设备排 工艺含尘废气 颗粒物 季度 HJ-201
4 生产工序 监测点位 废气类型 监测指标 监测 频次 气筒 其他 溶剂回收设备排气筒 工艺有机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a 月 特征污染物 b 年 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 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a 月 臭气浓度、特征污染物 b 年 罐区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a 季度 特征污染物 b 年 危废暂存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a 季度 臭气浓度、特征污染物 b 年 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气筒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自动监测 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氯化 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 物、镉及其化合物、(砷、 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 合物、(锑、铬、 锡、 铜、锰及其化合物) 半年 二f英类 年注1:废气监测须按照相应监测分析方法、技术规范同步监测烟气参数. 注2:表中所列监测指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须采取自动监测. 注: a 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需求,挥发性有机物可选择对主要 VOCs 物种进行定量加和的方法测量总有机 化合物,或者选用按基准物质标定,检测器对混合进样中 VOCs 综合响应的方法测量非甲烷有机化合 物.由于现阶段国家还未出台标准测定方法,本标准暂时使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 控制指标,待相关标准方法发布后,从其规定. b 特征污染物见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