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8-12-29 |
地下车库
34980 平方米;
租赁房屋外围的地面广场 区域及其他场地.地下车库与外围地面广场及其他场地不计租金. 2.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用起算日 租赁期限为
20 年,租期起始日为租赁费用起算日,即:菏泽银座和谐广场 正式开业之日. 租赁合同期满前
6 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该租赁房屋进行 协商,菏泽银座和谐广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与金额
20 年租金总额为 39147.55 万元.租赁费用标准为: 第一至三年租赁费用标准为:租金 1,466.75 万元/年;
第四至六年租赁费用 标准为:租金 1,613.43 万元/年;
第七至九年租赁费用标准为:租金 1,774.77 万元/年;
第十至十二年租赁费用标准为:租金 1,952.25 万元/年;
第十三至十五年 租赁费用标准为:租金 2,147.47 万元/年;
第十六至十八年租赁费用标准为:租金2,362.22 万元/年;
第十九至二十年租赁费用标准为:租金 2,598.44 万元/年. 每年租金需在每个年度
11 月1日前付清.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租赁物业是为了开设商业零售门店,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是遵循公 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以上议案,独立董事已提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请各位董事审议,关联董 事请回避表决,如获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与会委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 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参照了 周边地市租赁门店的租金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客观、公正,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已提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租赁该物业 的关联交易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的,在审议本次租赁事项时,与本次交 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利益,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