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12-31 |
5 年的,提交取得现资格当年以来)的劳动合同.
10、援外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离退休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突出贡献 人员申报条件见注 4.
11、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应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且能反映申报人已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 出具的在职证明.
12、论文、科研课题不作硬性规定,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具体要求参照申报 非基层职称评审中对论文、科研课题的要求执行. 正高
1、取得副高资格后,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满
3 年,可以申报正高 资格.
2、转岗人员的要求同上. 附件
2 公示材料清单 1.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 审登记表》 2.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考核表》 3. 《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4. 《专业技术工作实例表》 5. 《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适用于基层申报人员) 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被举报的问 题,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一律不予报送,并 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一时难以核实的, 应在审核情况中如实说明, 申报材料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 会办公室.在申报至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出现的负面情况,单位应 及时上报评委会办公室. 附件
3 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福田区卫计局
82918710 罗湖区卫计局
25666779 南山区卫计局
26665067 宝安区卫计局
27752595 龙岗区卫计局
89551850 龙华区卫计局
23336333 坪山区卫计局
84513046 盐田区卫计局
25228239 光明区卫计局
23416250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8333192 深圳市医管中心
66822438、66828854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25162320 注:
1、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答本单位职称申报的相关问题.
2、各区卫计局负责解答辖区内职称申报的相关问题.
3、市卫计委和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分别解答医管中 心、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各区卫计局汇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