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12-31 |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列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为 16359.86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购货为 2647.87 万元;
从关联方承包,向 关联方销售为 13711.99 万元. 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新签关联交易合同 金额合计不超过
509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购货约
7400 万元;
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约
43500 万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张奇、徐卫兵、魏如山、胡也明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如下:2017 年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未超过 预计金额,均在预计范围内,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8 年相关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 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 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2018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 公开、 公平、公正 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7 年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在预计 范围内,并且都履行相关的程序.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也符合国家的 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详见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
2017 年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 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2018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 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交易原则,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 司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 意见》 . 同意将 《关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