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1-14
济宁学院文件 济院政字〔2016〕80 号 关于印发 《济宁学院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资金和会计核算管理,规范报销结算手续, 学校制定了《济宁学院报销管理办法》 .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 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济宁学院

2016 年8月6日-2-济宁学院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资金和会计核算管理, 规范报销结 算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章 报销票据要求 第二条 报销使用的票据须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规范》 要求,票据内容须符合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如下内容填写 齐全: 1.付款单位名称为 济宁学院 ;

2.票据填制日期;

3.购买物品的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4.收款单位经手人签名或盖章;

5.收款单位清晰完整的财务专用印鉴. 第三条 票据自填制日期起一年内报销. 第四条 如不慎丢失票据原件, 须从票据提供单位获得存 根复印件, 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经分管校领导、 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报销票据. 第五条 境外票据须同时提供经学校国际交流中心审核 盖章的票据翻译件一份、付款日银行外汇牌价一份. -

3 -

第三章 报销流程 第六条 报销流程如下: 1.票据粘贴 将票据采用鱼鳞式粘贴方式分类粘贴到 A4 纸上. 2.报销单填写 通过财务处网上报账系统或个人收入 申报系统填写、打印报销单. 3.票据签批 涉及实物的票据经办人、证明人、经费负 责人签字报销;

不涉及实物的票据经办人、经费负责人签字 报销. 票据较多时经费负责人可只在汇总表上签名,但经济业 务的当事人须在票据上逐张签字. 4.票据审核 将票据送财务处报账大厅办理审核报销. 5.稽核发放 财务处稽核完成后办理资金支付. 6.网上报帐流程见附件 1. 7.个人收入申报系统见附件 2.

第四章 支出经济分类 第七条 支出经济分类见附件 3.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各类经费报销须由我校教职工办理. 第九条 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内的,须通过公务卡结算, 报销时提供对应的刷卡 POS 单等银行支出明细. -

4 - 第十条 经学校资产部门确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须 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第十一条 发放给我校教职工的各种补助、 奖励等均须纳 入工资合并计税后发放. 第十二条 发放给校外人员、 我校学生的各类费用等均须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给本人. 第十三条 学生实习的,实行经费包干制,附领款单、实 习费发放明细表、实习计划,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 学生银行卡.

第六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济宁学院经费支出管理 暂行规定》 (济院政字〔2009〕75 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网上报账流程 附件 2:个人收入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 3:支出经济分类 济宁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 年8月6日印发 -

5 - 附件 1:网上报账流程

一、系统登录 系统登录界面如图所示: 登录报账系统时请使用火狐浏览器或搜狗浏览器,账号为个人台账号,初 始密码与账号一致,单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二、报销单填报 报销业务分为三类,分别是日常报销、差旅费和借款. 1. 日常报销 日常报销业务方便老师们对日常需要的报销提交报销申请,包括办公费、邮 电费等日常报销项目. 点【日常报销】 ,点【新业务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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