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1-17 |
3、 两个以上 (含两个) 举报人 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 按一个举 报奖励, 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协商不成的, 平均分配;
4、 同一举报人向不同部门举 报同一线索的, 由办理该线索的部 门提出奖励意见, 不予重复奖励.
二、 举报范围
1、 强占各类农贸市场, 欺行 霸市、 强买强卖、 敲诈勒索、 聚众 滋事, 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 菜霸 市霸 行霸 等黑恶势力.
2、 在建筑工程、 交通运输、 仓 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 强立债 权、 恶意竞标、 强迫交易、 非法垄 断经营、 收取 保护费 、 破坏经济 秩序的黑恶势力.
3、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 利贷非法讨债, 以及采取故意伤 害、 非法拘禁、 威胁恐吓等手段 暴力讨债, 或插手经济纠纷的 讨债公司 地下出警队 职业 医闹 等恶势力.
4、 在乡村、 城郊、 居民社区、 娱乐场所, 有组织地从事涉 黄、 赌、 毒、 枪 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重 败坏社会风气、 危害社会治安的 黑恶势力.
5、 拉帮结派、 寻衅滋事、 打架 斗殴、 强拿硬要、 称王称霸等破坏 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 派势力.
6、 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 奖励资金的来源与管理
1、 克拉玛依市设立专项奖励 资金, 专门用于奖励涉黑涉恶犯 罪线索的举报人员.
2、 专项奖励资金的来源主要 包括: 纳入财政预算, 按需保障.
3、 公安机关对专项奖励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建立严格的财物管 理制度, 规范使用奖励资金.
四、 举报方式 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黑 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可以公开 或秘密进行, 并可采取实名或匿 名方式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 举报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及联系 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的, 严禁 借举报为名对他人进行诬告陷 害, 否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拨打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 的电话举报;
2、 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网 站、 微信账号进行举报;
3、 通过信件、 电子邮件向公 安机关进行举报;
4、 到公安机关当面举报.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举报
电话:
110 0990-6522400 举报信箱: 新疆克拉玛依市 迎宾路52号110指挥中心刑侦支 队.邮编: 834000. 微信举报账号(微信公众号)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刑事警察 支队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 依区公安分局 举报
电话:
110 0990-6884362;
举报信箱: 新疆克拉玛依市 准噶尔路
93 号克拉玛依区公安 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邮编:834000. 微信举报账号: gh_67915ebbeb11 举报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白碱滩 区公安分局 举报
电话:
110 0990-6929110 举报信箱: 新疆克拉玛依市 白碱滩区跃南东路
16 号.邮编: 834009. 微信举报账号: 白碱滩区公 安分局为您服务 举报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 区公安分局 举报
电话:
110 0992-3680110 举报信箱: 新疆克拉玛依市 独山子区南京路
9 号独山子区公 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邮编:
833699 举报网站: [email protected]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乌尔禾 区公安分局 举报
电话:
110 0990-6802910 举报信箱: 新疆克拉玛依市 乌尔禾区柳树街
10 号乌尔禾区 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邮编:
834014 举报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