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1-24

室内装饰、装修;

通用机械设备零 售;

风险投资;

投资咨询服务;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投资管理服 务;

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

生物药品制造;

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 设备批发;

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管理. 第二十三 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 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 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用于收购的资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 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

(三)项、 第

(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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