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2-07

一、 本次股票发行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华之邦前身为上海华之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于

2010 年12 月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核准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号:310110000542026).

2013 年9月24 日,华之邦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5665114915).

2014 年1月22 日,华之邦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华 之邦,证券代码:430421. 华之邦目前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65114915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10 年12 月1日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

128 号11 号楼 A 座202-10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宝明 注册资本 38,083,200 元(截至

2016 年10 月14 日) 实收资本 38,083,200 元(截至

2016 年10 月14 日) 股份总数(普通股) 38,083,200 股(截至

2016 年10 月14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12 月1日至长期 登记机关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 能源科技、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锅炉 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环保 第7页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华之邦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属于《管理办法》第二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具备本次股票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股票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一) 董事会通过本次股票发行的议案

2016 年9月28 日,华之邦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宝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股票发行拟发行新股 571.248 万股,本次股票发行为发行对 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发行价格为 15.755/股.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以

3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 避表决

2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关于确定及其内容的议案》 议案内容: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拟定了《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以

3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 避表决

2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等情况将发生变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以

5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 避表决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 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状态 在营(开业) 第8页

4、《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的规定,公司决 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账户.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以

5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 避表决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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