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2-07 |
糍邢丶尔5.8本船建造过程 中,如 发生项 目变更 ,必须征得 甲方 同意并 出具联系单 . 5.9试验和试航 5.9.1系 泊试验和试航均按认可的 试车试航大纲 进行 . 5.9.2试航由乙方组织进行 ,费用 由乙方承担 .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l本船建造质量应符合本合 同所确定的国家有关船舶建造 的规范 、 规则及 乙 方在报价标书中所承诺 的有关标准 、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 .取得船舶检验证书. 6.2缺 陷的责任及范围 自双方签署本船 《 交接船协议书》之 日起 旦 个月 内为本船保修期 ,在此期 间 凡属 乙方施工、工艺 以及材料 、设备质量而 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 ,由 乙方负责 免费修理或更换 .凡属 甲方操作或保养使用不当造成 的损坏、故障和缺陷 以及易损 件 的正常磨损,由 乙方负责修复 ,甲 方承担费用 . 6.3缺陷的处理 6.3.1甲 方在保修期 内发现属于保修范 围内的任何缺陷将及 时通知 乙方 ,乙方应派员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抵达时间为 4刂`时内,属配套设备厂家 的项 目由乙方 负责督促其按有关服务计划如期到达 ;
若 乙方在接到 甲方 的通知后未能及时到场服 务 ,甲 方为保证船舶安全营运 的需要 ,有权另行组织修理 ,所发生 的修理费用在该 履约保证金 中抵扣 . 如履约保证金不够 ,则 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修理费的不足部分 . 第七条 合 同的变更及修 改7.l本合同生效后 ,甲 乙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执行,如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 出解 除、停止执行合 同,因 此而给对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 由提 出方负责赔偿 . 7.2在 本合 同签约后的施工过程 中,任何一方修改变更本合 同内容 ,须 经双方 认可并签订变更的补充协议 ,该协议为本合 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修改变更 引起合 同 交船期 的变更、价格的调整及其它 问题均 以双方签署 的补充协议为准 .其 中价格 的 调整幅度按实计 . 7.3本 船建造所遵循 的规范、规程 、规则、标准等文件 ,如 在本合 同签约后 出 现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由 此修改而 引起的费用增减 、交船期 的变更 ,甲 乙双方 另行协商解决 . 7.5当 发生下述情况时,船舶 的价格应作调整 .这种调整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 的经济补偿而不作为罚款处理 . 广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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宀,i犭州r产, 湍俪7.5.1交 船期 限延迟 . 本合 同船舶 的实 际交船 日期如因乙方的原因 比合 同第 四 条规定的交船 日期延迟不超过 7天时,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当发生迟交船超过 7天起,从该 日起 ,每迟一周扣除合 同价款 的1%. 超过五周 ,甲 方有权拒绝接船或另行 商定交船 日期并至少减少合 同价 的10%. 如 甲方拒绝接船 ,则 乙方应将合 同价款 的 本金连 同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在 1个月 内一并返 回给 甲方外 ,还应赔偿 由此给 甲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 . 方法进行补苣 果产 品与 甲方提 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存在差异 ,则 乙方应按 下述 、 (1) 应用符合要求 的新品更换有缺 陷的部件 ;
(2) 依照损坏程度 、低劣程度 以及 甲方所受 的损失 ,经双方商定 以降价格方法进 纛行.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 8.1如遇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合 同法 》所列举 的不可抗力情况 ,合 同条款应按实 际情况予以修正. \ 交当地主雪FΙI县昼I≡屠々应与 乙方友好协商,相应推迟交船期 .如在上述期限内没有答复 ,则 认为 甲方 同意 刂 乙方 的意见 ,当 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时,乙方应 以同样方式通知 甲方 . / 第九条 合 同纠纷 的解决 9.1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 同时发生 的一切争议,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按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合 同法》的规定 申请仲裁 . 霹9.2如 对本船 的建造 、 机械设备或有关本船 的材料或工艺质量 引起争议或意见 弋 分歧 ,应 该通过双方协商将争议提交法定检验 均有约束力 . 第十条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