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2-10 |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 人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行 业惯例,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 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1 年 北京市谷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 《2011 年北 京市谷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 排.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2011 年北京市谷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2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人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1 年北京市谷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债 券(简称
11 京谷财债 )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四)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年利率为 8.28% (该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3.04%确定. Shibor 基准 利率为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利率的算 术平均数 5.2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基 本利差所处区间已专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备案同意) ,本期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第6年、第7年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的30%、30%、40%的比例偿还本金.后三年每年的利息随当年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 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 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 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