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2-14 |
12500 万元,其中 环保投资约 437.5 万元,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地上高
30 层的 1#商住楼(含1-3 层 沿街商业裙房)、地上高
30 层的 2#商住楼(含1-3 层沿街商业裙房)、地上高
30 层的 3#商住楼(含1-4 层沿街商业裙房)以及地上高
27 层的 4#商住楼(含1-4 层沿街商业裙房),并建有化粪池、隔油池、商业烟道、给排水管线、垃圾 收集点、物业管理用房、医疗卫生设施、托老所、居委会及社区警务室等配套设 施,本项目不包括地下部分. 广弘商业广场项目(包含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筑内容包括高 26-30 层的 1-4#商住楼、高4层的 5#、6#商业楼以及
2 层整体连通的地下室.湛江麻章广弘 物业有限公司于2015 年12 月委托了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广弘商业 广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湛江市环保局于
2016 年3月7日以湛环建设 〔2016〕
28 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批复详见附件 1.项目于
2016 年4月开工建设. 本项目已于
2019 年1月竣工,并于
2019 年1月25 日获得湛江市自然资源 局出具的《关于广弘商业广场
1、2 号楼、3 号楼、4 号楼竣工规划的核实意见》 (湛自然资(规划)〔2019〕1318 号),意见详见附件 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682 号)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 环规环评[2017]4 号)等有关规定,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于
2019 年3月开 展广弘商业广场项目 1-4 号商住楼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在湛江市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协助下编制完成了 《广弘商业广场 1-4 号商住楼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9 年4月11 日-12 日,按照监测方案到现场实施了验收监测.我司根据监测报告以及调查核实的情 况,编制了本验收调查报告. 广弘商业广场项目 1-4 号商住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 2 综述 2.1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1日实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11 月7日修订) ;
(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函 (粤环函 〔2017〕
1945 号) ;
(8) 《关于转发的函》(湛环函 〔2018〕18 号);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 年11 月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253 号发布,根据
2017 年7月1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1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HJ/T394-2007);
(1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
2018 年5月15 日);
(12) 《关于广弘商业广场
1、2 号楼、3 号楼、4 号楼竣工规划的核实意见》 (湛自然资(规划)〔2019〕1318 号);
(13) 《广弘商业广场环境影响报告书》(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2015 年12 月);
(14) 《关于广弘商业广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湛环建〔2016〕28 号). 2.2 调查目的及原则 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旨在: (1)调查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建设内容是否按照原来环评阶段设计的进行, 是否存在重大的变更. (2)调查工程在施工、试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工程设计 所提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广弘商业广场项目 1-4 号商住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