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2-14 |
3 (3)调查本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 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 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 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 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4)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及试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 的意见,对工程所在区域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的合理要求提出 解决建议. (5)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调查结果,客观、公正的从技术上论证该工程是 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3 调查方法 以资料研阅和实际现场勘察相结合的方法为主. 主要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内 容, 包括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等实际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 对所在区域环境状况, 包括环境现状、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批文件要求的落实 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2.4 调查范围 广弘商业广场项目范围包括高 26-30 层的 1-4#商住楼、高4层的 5#、6#商 业楼以及
2 层整体连通的地下室. 本次验收仅针对广弘商业广场项目 1-4 号商住 楼工程的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即《关于广弘商业广场
1、
2 号楼、3 号楼、4 号楼竣工规划的核实意见》中核实的范围,另外,商业餐饮 进驻本项目时,餐饮的单位需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项目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评阶段评价范围一致, 最终确定本项目的调查范围 为: (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为中心,直径为 5km 的正方形区域. (2)水环境:对项目污水量和水污染源强进行调查、对最终纳污水体北桥 河进行调查. (3)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周边外延 200m 的区域. (4)生态环境:以项目所在地块为主,对生态环境影响仅作简要分析. 广弘商业广场项目 1-4 号商住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4 2.5 验收调查标准 本项目已于2015 年12 月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并取得项目报告书的批复 (湛 环建设〔2016〕28 号),关于验收调查执行的标准,以2015 年环评时的标准为 准,同时建议本项目验收后按已修订或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达标考核.
1、废气排放标准 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 广东省地方标准《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765- 2010)林格曼黑度一级标准要求,详见表 2.5-1. 表2.5-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摘录 污染源 污染物 DB44/765-
2010 林格曼黑度一级标准 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林格曼黑度
1 级
2、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东、南面场界的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西面、北面场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2.5-2. 表2.5-2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等效声级 LAeq:dB 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60
50 4 类70
55 2.6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依据环评及实地勘察情况,结合本项目排污特点,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 目标情况见表 2.6-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图见图 2.6-1. 广弘商业广场项目 1-4 号商住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5 表2.6-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情况表 序号环境敏感保护目 标 环评阶段情况 实际情况 保护级别 距项目 方位 最近距 离 性质 距项目 方位 最近距 离 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