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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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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7 年4月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1 1.1 任务由来.1 1.2 调查目的及原则.2 1.2.1 调查目的.2 1.2.2 调查原则.2 1.3 调查方法.3 1.4 编制依据.3 1.4.1 环境保护法规、文件.3 1.4.2 技术导则.5 1.4.3 有关文件及资料.5 1.5 调查范围和验收标准.5 1.5.1 调查范围.5 1.5.2 验收标准.6 1.6 环境敏感目标.9 1.7 调查重点及调查因子.10 1.7.1 调查重点.10 1.7.2 调查因子.10

第二章 工程调查.11 2.1 工程概况.11 2.1.1 工程建设过程.11 2.1.2 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11 2.1.3 项目环保验收回顾.12 2.1.4 项目总体布置.13 2.2 工程建设内容.13

第三章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回顾.16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 3.2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

第四章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20 4.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20 4.2 环评报告环保措施要求落实情况.21

第五章 环境影响调查.27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27 5.1.1 水环境影响调查.27 5.1.2 大气环境影响调查.27 5.1.3 噪声环境影响调查.27 5.1.4 固废环境影响调查.27 5.1.5 生态影响调查.27 5.2 营运期环境影响调查.28 5.2.1 水环境影响调查.28 5.2.2 大气环境影响调查.28 5.2.3 噪声环境影响调查.28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5.2.4 固废环境影响调查.28 5.2.5 生态影响调查.28 5.2.6 开关站与民用建筑距离调查.29 5.2.8 外环境对本小区的影响调查.29 5.3 小结.29

第六章 公众意见调查.30 6.1 公众意见调查的目的.30 6.2 调查方法和调查内容.30 6.3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与分析.32

第七章 调查结论.34 7.1 项目概况.34 7.2 环境影响调查.35 7.2.1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35 7.2.2 声环境影响调查.35 7.2.3 水环境影响调查.35 7.2.4 大气环境影响调查.36 7.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36 7.2.6 外环境对本小区的影响调查.36 7.3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36 7.4 总结论.36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总论1.1 任务由来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位于千 灯镇秦峰路东侧、淞南西路北侧.该地块项目(即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建筑面积 935292.1 平方米的城乡一体化动迁小区项目、环评单位为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于2010 年8月26 日通过了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审批文号为昆环建[2010]3103 号. 总投资

18 亿元,占地面积约 639087.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35292.1 平方米.其中,地 上建筑总面积 802613.2 平方米,包括住宅总建筑面积 774157.2 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 面积

5434 平方米和公建总建筑面积

23022 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

8042 平方米、农贸市 场及垃圾中转站

9638 平方米、 幼儿园

5342 平方米) ;

地下总建筑面积 132678.9 平方米. 项目分两期进行,滚动开发. 实际由于征地拆迁问题,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实际总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 333558.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52230.2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算容积建筑面积 669858.2 平方米,高层住宅底层车库面积

12107 平方米,高层底层架空层建筑面积

9804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

170048 平方米, 停车数

4374 辆其中地下

2869 辆, 居住总户数

4938 户. 项目分三期进行,滚动开发.

2014 年11 月13 日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一期 C 地块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验 收内容为一期 C 地块上 1-8#楼、1#地下车库、配电房及门卫泵房,总面积为

60238 平方 米,住宅面积为

52516 平方米.

2016 年1月15 日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一期 B2 地块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验 收内容为一期 B-2 地块上

1、

2、

6、 7#楼, 门卫配电房以及地下车库, 总建筑面积为

32228 平方米,地库面积为

2207 平方米.

2016 年11 月4日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一期 B

1、二期 B 地块通过环保验收, 验 收内容为培江园 1-

6、9-

12、

19、

20、

24、

25、

30、31 号楼,3 个门卫,一个配电房以 及2-4 号地库,总建筑面积为 135282.83 平方米(其中地库面积 11640.39 平方米) . 现待验收的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验收内容为二期 A 地块的 社区物业用房(4F,公安编号

22 幢) 、门卫(1F) 、变配电房(1F) 、1#地下车库(地下 1F) 、2#地下车库(地下 1F) 、1#住宅楼(地上 18F、地下 1F,公安编号

15 幢) 、2#住 宅楼(地上 18F、地下 1F,公安编号

16 幢) 、3#住宅楼(地上 18F、地下 1F,公安编号

17 幢) 、4#住宅楼(地上 18F、地下 1F,公安编号

18 幢) 、5#住宅楼(地上 18F、地下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2 1F,公安编号

21 幢) 、6#住宅楼(地上 18F、地下 1F,公安编号

23 幢) 、7#住宅楼(地上27F、地下 1F,公安编号

26 幢) 、8#住宅楼(地上 27F、地下 1F,公安编号

27 幢) 、 9#住宅楼(地上 27F、地下 1F,公安编号

28 幢) 、10#住宅楼(地上 27F、地下 1F,公 安编号

29 幢) ,总建筑面积为 111787.72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8353.44 平方米, 架空面积 1504.74 平方米.该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受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千灯镇保障性安 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核实并编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调查报告. 1.2 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 调查目的 本次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主要目的是:

1、调查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比较项目建成前后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

2、调查工程是否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

3、调查工程是否贯彻了 三同时 制度,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 施是否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

4、调查项目环保措施是否满足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5、调查工程在施工、运营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所提环保 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6、调查工程已采取的水土保持及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该 工程已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 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 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7.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项目是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条件. 1.2.2 调查原则 本次环境影响调查坚持以下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现场踏勘、现场调研、取样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对项目设计期、施工期、试运营期全过程调查,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3 兼顾一般. 1.3 调查方法 1.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0〕 38号) 和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 (环办[2003]26 号2003 年3月28 日)中的要求执行,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方法及其它相关 规定的要求;

2.采用资料调研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方法, 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方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3.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4.重点调查与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噪声治理措施 等内容. 1.4 编制依据 1.4.1 环境保护法规、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14 年4月24 日修订通过,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国家主席令第

87 号, 2008.2.28 通过, 2008.6.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2000 年4月29 日九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 通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10 月29 日八届全国人大二 十二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国家主席令第

31 号, 2004.12.29 修订通过,2005.4.1 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2012 年2月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 十五次会议通过.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 年10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 十次会议通过.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 年11 月,国务院第

253 号.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 年6月1日起实施) .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 A 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4 (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国家发改委令第

9 号, 2013.5.1 修订. (11)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48 号,1998.7.20 发布. (1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39 号,2005.6.1. (13) 《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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