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3-04 |
50 万元的奖励.
(七)支持电子商务总部引进.对上市企业(主板上市)在成都市设立的电子商 务总部(正常经营
1 年以上) ,择优给予
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电子商务上市企业 (主板、创业板或新三板上市)在成都市设立的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正常经营
1 年以上) ,择优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扩大鲜活农产品网络销售.对政策年度内实现本地鲜活农产品网络销 售额达
200 万元以上、加工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
1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专合组织,分 别按照网络销售额的 10%、2%,择优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励.
(九)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的 示范县(市、区) ,给予
300 万元、200 万元的一次性配套支持;
对获得市级农村电子 商务示范县(市、区) 、示范村(基地) ,分别给予
300 万、3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加快川菜产业发展
(十)支持川菜企业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总部在成都市,年销售额在
3000 万以 上的品牌川菜餐饮企业,新建或改造中央厨房,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
150 万元以上,择优给予每个项目不高于
50 万元的资金补贴.对新建或改造加工配送 中心,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
300 万元以上,择优给予每个项目不高于
100 万元的资金补贴. (十一)支持评选 成都名菜名店 .支持餐饮企业研发、推广具有地方历史和 文化特色的经典菜品,打造文化主题餐厅和特色川菜小吃示范店.对新评选的 成都名 菜 每个给予
5 万元奖励,对新评选的 成都餐饮名店 、 成都文化主题餐厅 、 成 都特色川菜小餐饮示范店 分别每个给予
10 万元奖励. (十二)传承弘扬餐饮 老字号 .对成都市的 中华老字号 、 四川老字号
7 餐饮企业新建或改造旗舰店和形象店,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
300 万元以 上,每店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金补贴;
新开连锁门店,每店给予
5 万元的资金补贴. (十三)支持餐饮企业连锁经营.对总部在成都且年销售额
3000 万以上的川菜 企业,开设在境内市外直营连锁门店,经营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
200 万元以 上,每店给予
20 万元补贴;
开设在境外直营连锁门店,经营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投 资总额
300 万元以上,每店给予
50 万元补贴.
四、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十四)支持楼宇高端化发展.经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成都市商务 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认定的成都市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分别给予每栋 一次性
50 万元、30 万元创建补贴.
五、支持老旧市场关闭 (十五)支持商品批发市场关闭.按照成都市城市发展规划建设需要,列入成都 市 四改六治理 工作目标任务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商品批发市场,每关闭一家给予其所 在地区(市)县政府
200 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六、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十六) 支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对从事成都市农产品经营的商贸流通企业, 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新建改造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在申报年度内建成 投入运营,并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七)支持农商对接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对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