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3-08 |
(一)正校级领导 按国家有关规定, 现任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因公出国 (境) , 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出国(境)申报表》 ,须 经相互签批同意后,由国际处或台港澳办按程序完成校内审 批手续后报教育部审批.
(二)其他校级领导 现任学校党委及行政副职领导、党委常委及校长助理因 公出国(境) ,须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审批同意后,交由 国际处或台港澳办按程序办理校内审批手续.
(三)院系部门处级正职领导 现任各院(系) 、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处级正职领导的非 学术性出访,经所在单位另一位处级正职领导审核(机关部 处由副职签署)后,须经校纪委、分管校领导和分管组织干 部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若是学术性出访, 经所在单位审核后, 须经分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