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3-19 |
2018 年10 月31 日、2018 年11 月14 日在上交所网站刊发 了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 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12 月29 日,津诚资本将持有的市政集团 51%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 中心进行产权转让项目信息正式披露工作.截至
2019 年1月28 日,信息披露公 告期已满
20 个工作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则,以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日期至
2019 年3月28 日,仍未征集到意 向受让方.按照市政集团混改工作的整体安排,经天津市国资委同意,津诚资本 调整公告内容, 于2019 年3月26 日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市政集团股权转 让项目二次挂牌申请, 将市政集团 65%股权转让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 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则,2019 年3月27 日起正式公 告,披露时间为
20 个工作日.截至
2019 年4月24 日,信息披露公告期已满
20 个工作日.2019 年4月25 日,津诚资本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来的通知,截 至挂牌公告期满,征得
1 家联合体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名称:北京住总集团
5 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方. 市政集团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拟通过股权转让形 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将导致其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 市政集团股权转让事项需按照国资产权交易流程进行,能否与意 向受让方达成最终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事宜已由天津松江于
2019 年4月26 日在上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 展公告》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 除上述事项外,收购人暂无对天津松江及其子公司的资 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可行计划,也没有对天津松 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具体可行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 收购人未实施对天津松江现任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调整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 收购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天津松江控制权的公司章程 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 收购人暂无对天津松江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 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收购人暂无对天津松江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 收购人没有其他对天津松江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 的计划.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天津松江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
6 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已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规范的内部控制度.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运作, 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津诚 资本依法行使对天津松江的股东权利, 津诚资本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上市公司 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