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4-11 |
6 月30 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5.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 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 的,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当年
8 月下旬向区招考办或户 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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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1.符合条件的南沙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由就读公办小学 于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下一周的周三统一报名.区招考办审核 后,统筹安排. 2.具有南沙区户籍,在户籍所在招生地段外小学毕业的学 生,要求回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 定监护人在
7 月31 日前到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 提出申请, 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本 区居民户口簿、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 学生基本情况表 (由 就读学校登录 全国学籍管理系统 打印) .对符合条件回户籍 所在地升学者, 可按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同等方式 安排升学.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须于当年
8 月下旬向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 报名申请.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公告须向 区招考办报告,同时通过学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需要报读 南沙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
5 月16 日至20 日登录 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录取结果由招生学 -
8 - 校直接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民办小学招生工 作完成时间为当年
8 月31 日. 民办初中学校于当年
4 月30 日之 后方可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 等信息.需要报读南沙区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下一周的周五起登录 广州 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 息,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和招生工作于
10 天内完成.报名人数多 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生.民办学校须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学生预录名单、正式录取名单 适时通过招生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 《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 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执行.在广州外国语 学校附属学校设立港澳儿童班.
四、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要严把招生资料审核关,对照 人户一致 标 准和对口直升条件, 认真落实上门普查家访工作, 做到一个不漏, 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入学情况.
(二) 各单位要落实廉政招生要求,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
9 - 确保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 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南沙街、珠江街的区直 属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 辖内学校招生工作由各镇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如遇体制改革 等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五、其他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2 年.实施后, 《广州市 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穗南教〔2018〕61 号)同时废止.如有关政策法 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再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订. 本实施细则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2.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