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4-15

(业主是指地铁公司的建设或运营) 3.7 所投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5 年整期间内至少具有

1 条国 内已开通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业绩,时间以开通试运营时间为准,需 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业主是指地铁公司的建设或运营) 3.8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者在暂停期内. 无锡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4 3.9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 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处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 业类别为机电工程专业,且证书有效),不接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 至少承担过

1 条国内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项目经理职 务,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为准.(业主是指地铁公司的建 设或运营)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基本信息、工程业绩需进行诚信库线上系统备案,未 办妥入库的工程业绩材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及业绩认定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称 投标人 )均须办理 CA 锁(CA 锁办理请参阅无 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请于

2018 年9月3日上午

12 时00 分至

2018 年9月26 日下午

17 时00 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 件,(包括*.JSZF 格式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及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8 年9月27 日9时30 分 (北京时间) 前送达指定的投标 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018 年9月27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在同一地 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携带 CA 锁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投标人解锁. 6.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开标地点 无锡市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开标区(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逾期送达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无锡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清扬路

228 号地铁大厦

26 楼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16 楼1609 室 联系人:吕尤佳、雷志良

电话:021-

32557763、18970884978(雷) 传真:021-32557272 E-Mail:[email protected] 无锡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无锡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一) 前附表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规定1.6.1 项目名称 无锡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 目1.6.2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见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6.3 工期要求 具体时间安排: 序号内容 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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